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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珠海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5]45号)和《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
1.名额分配
2014级一等奖27名,二等奖96名,三等奖119名。
2015级一等奖29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25名。
2016级一等奖30名,二等奖101名,三等奖130名。
2.奖励金额
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三、申报条件及评审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
4.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各年级参评具体条件
1.一年级研究生:无缓考补考记录,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认真参加临床实践或者科研实验;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等各级学术和文体活动。
2.二年级研究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在临床实践或者科研实验过程中有一定的成绩;参加过2次及以上或主持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学术、科研活动;缓考补考成绩合格。
3.三年级研究生:完成并通过所有培养环节;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临床实践或者科研能力较强,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遵义医学院,在与本学科相关的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人文社科类专业要求学校指定的期刊类型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期刊类型由二级院系的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供。
(三)说明
1.学习成绩计算
学位课学习平均成绩M=课程学习总成绩/课程门数
注:14级、15级成绩计算按照16年学业奖学金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mc.edu.cn/info/2027/3046.htm。16级研究生理论课学习成绩界定继续采取“3+2”模式;临床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成绩计算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英语”、“统计学”3门指定课程外再任选成绩最好的2门(共5科);其他专业研究生理论课学习成绩界定采取“3+2”模式(其中“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指“中国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英语”、“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程英语”、“统计学”;《科研方法》不选)+2门专业选修课(自选成绩最好的2门)。
2.以年级为单位,按照综合评定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各等级人员名单。其中研究生综合评定总分(按一、二、三年级区分)=政治思想及社会活动表现分(德育表现占15%) +课程成绩分(占35%、20%、15%)+科研工作分(50%、65%、70%)。
3.已参评并获得2016年学业奖学金的计分材料今年不得再次使用,已获得2016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四、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下载申请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积分表填写并上交佐证材料(支撑材料须与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积分表中加分项吻合)。
2.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含珠海校区)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各年级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并按综合评定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4.办公室核定材料真实性后报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并拟定各等级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5.贵州省资助中心核准获奖名单并发放奖金,学校发放证书。
五、时间安排
5月2日——5月8日个人申报:申请材料(申请表、量化积分表、相关支撑材料)由个人送所属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含珠海校区);
5月9日——5月16日院系审核:各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含珠海校区)负责材料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纸质版加盖各院系公章,并交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和申报者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思政科;
5月17日——5月22日年级审核:各年级核实研究生管理部门(含珠海校区)报送名单和申请材料,汇总并按照综合评定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思政科);
5月23日——5月31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委员会确定拟推荐名单并上报贵州省资助中心核定。
六、报送材料要求
1.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双面彩打,量化评分表一份,同时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以年级+学号+姓名命名)。
2.申请表填写要求:所有表格除意见、签名外必须A4纸打印。
3.申请者的支撑证明材料需复印件(原件由各院系审核)。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见刊论文(中文论文要求纸质印刷版;英文论文要求正式电子版,并提供国家级查新机构的收录检索报告);个人申请材料请用袋子装好,防止遗失。
4.所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具有ISSN和CN号,SCI、EI等源刊以学校科研处依据的国家相关标准来认定。
5.严格遵守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不按要求申报者可不予受理,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有关注意事项
1.本次奖学金评选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请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含珠海校区)、各年级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知情;评选过程中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各研究生管理部门(含珠海校区)从实从严把好材料关,充分发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使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获得奖学金。
3.本次评选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在评选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请按照要求逐级进行实名反映。
5.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直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0851—28643579。
附件1.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积分表
附件3.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4.遵义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量化指标(修订)
附件5.遵义医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6.遵义医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