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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关于开展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8 00:00浏览次数:4084 次

各二级学院、珠海校区、联合培养单位:

按照《贵州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迎接国家抽查的通知》(黔学位办〔2014〕22号)《遵义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要求,为及时发现和纠正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问题和不足,保证研究生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现将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12月15日。

二、中期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专家组成

专家组成员应为硕士研究生导师,但导师不能参加自己学生的中期检查专家组。各学科自主邀请并组织专家(不少于五人,其中本硕士点导师不超过二人)进行中期。基础医学专业中期检查专家组中至少有一位临床医学领域专家;临床医学专业中期检查专家组中至少有一位基础医学领域专家或一位统计学领域专家。

2、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3、中期检查的程序

研究生填写培养手册里的中期检查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经硕士点(教研室)同意后,提交评议小组审查。

4、中期检查的形式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研究生按照中期检查报告的内容要求,将汇报材料以PPT形式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研究生在答辩时需提供实验(调查)原始记录本以备评议小组成员检查。答辩后由评议组长签署审查意见。

三、评议结果分类及处理

检查组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并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1、没有经过批准手续擅自不参加中期检查者。

2、提供的汇报材料虚假,有编造、抄袭嫌疑,内容不实者。

3、研究进度差距较大者。

4、其他较严重的问题者。

四、评议小组工作职责:

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上报所在二级学院或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总结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查人数、实查人数、建议通过者、建议工作加快者、建议修订开题报告者和建议延期答辩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五、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开题后提交材料清单

1、研究生培养手册。

2、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3、中期检查现场照片电子版。

4、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

六、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和要求。

1、请学位点在组织中期检查工作前1周,将中期检查时间、地点报二级院系,审核后发研究生院培养科(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详见附件2)。

2、为确保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请各二级院系成立中期检查督导专家委员会,由具有丰富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教授(含退休教授)和新增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下属各学位点的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学校将随机抽查场次,抽查场次比例占总开题场次的10%。

3、珠海校区负责珠海片区(含珠海、深圳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论文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4、各联合培养单位(除珠海片区外)的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穆 懿,简 卡; 电话:28643581; 邮箱:459210965@qq.com。


遵义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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