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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导师“传、帮、带”的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遵义医学院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
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新参加工作或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以及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情况,教研室认为需要纳入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的青年教师。高教编制教师遵照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办法执行。
二、培养期限
青年教师接受导师指导,基本期限为1个学年;对于进步较慢或有必要继续培养的可适当延长1-2个学期。
三、培养方式及形式
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以教研室为责任主体,导师为具体实施人,主要形式有:要求青年教师随堂听课,指导学生教学实践及实验,批改作业、随同导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技术研究等。
四、青年教师培养目标
(一)能够胜任学院及教研室开设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能够协同和参与教学科研团队,开展教研工作。
五、培养要求与考核
(一)培养要求
1、青年教师必须选择本专业开设课程中的1~2门课程(包括实验课程)进行听课学习,原则上须选择所属教研室讲授课程,每学期累计听课不得低于18个学时。要求认真撰写听课笔记,学习教学经验,总结学习心得。
2、青年教师须参加听讲课程的期末考试,要求成绩不低于九十分,方为考核成绩合格。对有严重舞弊行为、影响恶劣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3、青年教师在培养期间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8个学时的课堂讲授与8个学时的实验课讲授,并同时完成所授课程教案及讲稿的撰写,并经导师审核合格。
4、青年教师培养期满时应掌握一般的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程序及内容要求,独立撰写一份项目申报书,或发表一篇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论文,经专家审阅通过后方可认定为科研能力合格。
5、青年教师在培养期间须全程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同时接受导师指定的外派学习任务。
(二)培养考核
1、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期满前,由学院统一安排集体试讲,试讲内容为青年教师拟讲授本专业课程中任意内容,试讲时间40分钟。集体试讲结果由青年教师考核评价组决定,评价组成员分别由教学督导专家、同行及学生代表组成,评价组成员中80%以上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认定为该青年教师试讲合格。
2、青年教师培养期满前,应提交学业总结,并交导师、教研室审阅、签署意见后,交教务科存档。
3、在培养期内青年教师发生教学事故、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认定考核不合格。
六、导师选聘与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
2、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佳,教、科研业绩好;
3、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也可选聘优秀的中级职称教师担任导师。
(二)选聘程序
1、由教研室遴选推荐→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拟定人员名单→教务科审定。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8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未发生过教学差错的,可直接选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有被学校督导组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可直接选聘。
(三)导师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道德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2、本着“教书育人”的原则,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在指导期内使青年教师达到较好的教学水平;
3、通过课堂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
4、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稿和教案,并认真进行审阅;每学期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室)听课不少于 8个学时,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
5、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
6、在听课、试讲的基础上,负责向学院提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是否具有理论课授课能力,对青年教师转编、考核等提出意见,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调整意见;
7、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撰写教学、科研论文。带领青年教师参与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指导青年教师申请教学、科研项目。
七、导师考核与津贴
(一)导师应针对青年教师特点制定合理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计划一式两份,分别报备教研室和教务科留档备查。
(二)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需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听课记录、指导记录、讲评记录等)。
(三)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结束后行程书面总结材料备查。
(四)为体现责权利,导师工作按照每年60学时计入总教学工作量(该工作量报学校教师工作部备案),并按照每年2400元的标准发放导师津贴。
(五)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数每轮最多2人。
八、本方案中如有未涉及事宜,由教务科补充。
九、本方案从2017年9月开始执行。
附件:
遵义医学院口腔学院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