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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院人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9 00:00浏览次数:1344 次

各教研室:

按照遵义医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学校目前已完成岗位编制下放、聘期考核方案修订,下一步进行新晋升职称人员岗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评审、教职工岗位选择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2014年新晋升职称人员岗位聘任

1.教师系列新晋升职称人员岗位聘任工作由二级院系组织实施,非教师系列岗位聘任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聘任教师系列岗位填写《遵义医学院教师岗位聘任申报表》(附件1),聘任非教师系列岗位填写《遵义医学院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附件2),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评审

    1.教师系列岗位分级评审工作由二级院系组织实施,非教师系列岗位分级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分级评审标准按照《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执行。

    2.应聘教师系列岗位填写《遵义医学院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与岗位聘任申报表》(附件4),应聘非教师系列岗位填写《遵义医学院非教师岗位聘期考核与岗位聘任申报表》(附件5),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3.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交学历学位、工作资历、工作业绩、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评审材料复印件,按照《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分级评审材料规范要求》(附件6)编订目录、装订成册。

4.评审结束后,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评审结果由学校统一公示,七级以下岗位由二级院系自行公示。

(三)教职工岗位选择

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岗位选择,填写《遵义医学院教职工岗位选择审核表》(附件7),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一式两份,上报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二、相关说明

1.“双肩挑”人员岗位选择

在行政管理部门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选择专业技术岗位,应向从事专业所属院系提出借岗聘任要求,填写《遵义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借岗聘任审批表》(附件8)。如岗位数量不足,则由所属院系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职称系列与岗位聘任的匹配原则

按照《遵义医学院非教学单位职称系列配置表》(附件3的附表)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聘任,必须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职称系列,不允许跨岗位、跨系列、跨专业聘任。

3.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岗位聘任

(1)在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按照现任岗位类别、等级予以聘任。

(2)以停薪留职形式长期不在岗人员按照待岗人员对待,由人事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管理,不参加选岗聘任工作。

(3)因公抽调到临时机构工作的职工纳入所属部门岗位聘任范围。

4.时间要求

(1)请各教研室在2015年6月12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评审相关材料和《遵义医学院教职工岗位选择审核表》(附件7)交综合办人事科。

(2)我院将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签署意见、汇总,上报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5.此次岗位分级评审只要求高教编制职工参加,如有不明,请与综合办人事科联系。

联 系 人:廖 征

联系电话:28640374

 

附件


                                                                               口腔学院

                                                                           二0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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